新能源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流程

作者:责任编辑:徐光辉审核人:发布时间:2021-04-26浏览次数:271

一、 入党申请人

入党申请人应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 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党支部应当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没有按照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应向入党申请人说明情况,并进行指导。

三、 党支部派人了解情况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谈话人应当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四、 党员推荐及群团组织推优

党员推荐可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会议推荐;入党申请人是群团组织成员的,所在群团组织应当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说明推荐理由。

五、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根据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应当逐个讨论决定。

六、 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对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七、 确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有: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八、 加强培养教育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九、 定期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支部应当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每季度主动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