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翟东锋审核人: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144

院属各单位:

本学期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各实验室均做到安全、平稳的运转,确保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学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各系、中心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二、规范管理,全面排查,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加强实验室的隐患排查。各系、中心在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提出具体整改建议,确保各类重点场所符合安全要求。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加强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寒假期间学院及各系、中心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部位应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清点台账,有序管理,做好实验室内危险源管理

加强对实验室内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各系、中心要对水电、消防、压力容器、常规冷热设备、贵重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做好巡检,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并按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暂存。寒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要在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后由所在单位粘贴封条进行关闭。

各系、中心应对特种设备、高温加热设备、辐射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或封存,对有不能断电设备的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机房等重点区域应确保监控、报警等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转。

四、加强教育,执行准入,落实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加强对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防护,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认真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如确实需要,须向本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寒假期间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实验过程中严禁无人值守。假期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需做好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

各系、中心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安全事故。如遇紧急状况,应立即拨打学校报警电话(唐岛湾校区86980110,古镇口校区86189110),并及时报告学院、学校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实验室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寒假期间各系、中心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实验室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打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提前祝大家春节愉快!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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