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创新创业种子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郭晓静审核人:发布时间:2022-01-19浏览次数:1180

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新时代人才培养质量,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切实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以赛促改”,现面向全体学生征集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系列赛事(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种子培育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流程

(一)项目摸底

各团支部要广泛宣传动员,做好种子项目摸底工作,鼓励更广大师生和校友参与到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中来,并结合摸底情况,提醒相关项目组师生准备30页以内的网评版PPT(含市场规模分析、市场痛点分析、产品描述及开发进度、产品比较优势、项目落地进度、团队状况、财务分析和未来规划等内容,无需进行美工)。

(二)提交材料

拟申报的种子项目,需要将网评版PPT转化成pdf格式,连同附件,于1月26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20140051@upc.edu.cn。

二、征集范围

种子项目选拔申报重点围绕以下范围进行选拔推荐:

1.获得往届省赛金奖,但未获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

2.教师的重大科研项目,且有学生或2017年后毕业的校友深度参与,兼具前沿性和应用性,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场景,能够解决行业与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能够或已经形成产品或服务模式;

3.教师指导学生完成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明确的市场应用场景和目标群体,与行业竞品相比具有领先优势,师生所在团队具有良好的技术储备,拥有多项知识产权。鼓励博士生、硕士生作为项目申报人;

4.学生为主进行的科技创新项目,且正在申请或已经授权发明专利,学生作为专利第一发明人,项目具有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

5.2017年后毕业的校友创业公司,具有精准的目标市场且市场容量较大,并具有市场扩展性,具有合适的发展计划及丰富的市场资源,商业模式清晰完整和兴,未来5年具有高速成长潜力;

6.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公益项目,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完备的产品或服务模式,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7.以商业手段解决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发展的关键问题,兼具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前期具有较好工作成果,覆盖人群或地区范围较大,且具有持续增加的潜力;

8.其他具有较大培育潜力的项目。

三、参赛基本要求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基本要求

比赛名称

总体要求

组别

组别要求

第十三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3 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全国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每人(每个团队)限报 1 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 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 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 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黄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 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 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 践观察设计项目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深 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 神,在黄河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农 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滩区迁建、生态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 察设计项目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基本要求

赛道名称

赛道要求

组别

组别要求

主赛道

1.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红旅赛道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国际赛道

1.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2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2.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是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参赛院校为团队负责人具有学籍或学历的国外院校。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且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且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工作要求

1.本次种子项目申报旨在充分挖掘和培育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进一步提升学院项目参赛质量和水平,更好备战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赛事。学院将对项目进行遴选后推荐到学校团委,学校团委将对入围的种子项目重点打磨培育,并参加学校2022年“星火”双创冬令营活动(后续通过校团委网站发布详细通知)。

2.各团支部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深入发动,鼓励师生参赛,切实做好项目遴选和作品选拔工作。

五、联系方式

穆海涛:15589821160

王伟龙:17852417801


附件:

新能源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赛事种子项目申报表.xls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能源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