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内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边永清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234

各党工委、二级党委:

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全省党内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组办[2019]1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党内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党内统计年报是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全面反映党员队伍、党组织和党内生活总体状况的主要载体,是为各项组织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的重要基础。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党内统计布置推进工作,严格执行工作要求,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二、工作内容

1.认真做好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于20191215日前完成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并在灯塔的发展党员纪实系统和校内党员管理系统及时对数据进行添加完善,其中,发展党员纪实系统要确保至少完成到第19步。

2.完成本年度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省内未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和省外未收到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毕业生,所在党组织要主动联系、及时跟进,确保1215日前完成转接工作。

3.完成本年度新进师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对本年度新进教职工和新入学的学生,在灯塔系统和校内党员管理系统及时进行人员新增工作。特别是对于暂缓接收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要尽快给出结论,同意接收的尽快完成信息录入。

4.规范灯塔系统信息的填报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对灯塔系统进行自查,对无党员的支部和党员少于3人的支部进行整治;对预备党员转正后“人员类别”项未及时修改为“正式党员”的进行整改;对未及时将“三会一课”记录情况上传山东e支部的尽快补充;对未进行注册的新发展党员尽快完成个人注册。

5.核实2个系统数据一致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对灯塔系统和校内党员管理系统进行认真核实,确保2个系统中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党员的数量和相应信息保持一致。

三、相关事宜

20191215日至元旦假期前,请各基层党组织不要再对2个系统进行修改完善,保障本年度党内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委组织部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