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注重创新、择优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同时促进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个性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黄善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康忠健赵东亚林日亿赵仁德王振波
秘书组:张涔郭晓静
工作小组的职责:落实学校的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处理保研工作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和问题,核实各类材料、审定各类名单。
各学科专业成立推免考核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由专业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另设秘书1人。
学院同时成立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冯宝鹏
成员:吴明铂蒋文春翟东锋
监督小组的职责:全程监督学院2020年研究生推免工作。
三、推免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素质良好,无受处分或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具备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3. 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不及格记录;对学业成绩特别优秀(学业成绩位列本专业前15%以内)或确有学科专长(学科基础课平均学分绩≥85分或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分≥90分或有较为突出的、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或学科竞赛奖励的学生,可适当放宽,但无欠学分情况。
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或学科竞赛奖励,需提交成果证明并由本专业两位教授推荐,专业考核小组核实、认定,学院工作小组审定并公示。
4. 外语成绩要求。非外语专业英语语种学生,英语(CET4)成绩不低于568分或英语(CET6)成绩不低于426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非外语专业其他语种学生,相应语种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或六级成绩不低于60分(及格)。
5. 本专业学业成绩原则上位列专业前40%。
四、推免类型
推免生分为普通类推免生和其他类推免生。2020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申请普通类推免生或其他类推免生,也可同时申报。
(一)普通类推免生
1. 普通类推免生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1-5。
2. 创新能力较强且取得一定成果者,符合基本条件中1-4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适当放宽至50%。
创新能力较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以下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并获奖:
①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科技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5位;
②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一等奖),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7位;无等级分类的学科竞赛,由学院组织认定。
(2)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发表1篇及以上与本专业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论文;或获得与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3)参加国家级或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并验收通过。
本情形学生需提交成果证明并由本专业两位教授推荐,专业考核小组核实、认定,学院工作小组审定并公示。
3. 参加国内、国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交流期间的成绩在推免工作启动时达到学校认定要求的,可申请推免研究生。非个人原因未能取得培养计划要求学分的,由学院工作小组核实、认定其是否满足推免条件。
普通类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提出复试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组织考核推荐。
(二)其他类推免生
1. 辅导员推免计划。具有从事学生辅导员的素质和意愿,符合基本条件中1-4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适当放宽至50%。
本类申请学生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请,参加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专项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2. 理科实验班学生推免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本类申请学生向荟萃学院提出推免申请,由荟萃学院按照《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3.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或有教育部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且符合基本条件中1-4,其学业成绩适当放宽至50%。
本类申请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核实其相关材料并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公开答辩,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生推免生资格。
4. 创新突出类推免。创新成果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基本条件中1-2各项要求,修完并通过前三年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且无欠学分情况。
(1)参加以下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并获奖:
①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科技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3位;
②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级特等奖),集体项目个人须排名前5位;无等级分类的学科竞赛,由学校组织认定。
(2)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A&H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或CSSCI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发表1篇及以上与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与实践创新活动相关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
本类申请学生须由本专业3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推荐专家必须依据平时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情况,重点从学生参与创新的过程、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说明,并写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学院将对推荐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核实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公开答辩,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生推免生资格。
本类学生若通过学院复试并进入推免公示名单的学生,则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答辩。
5. 贡献突出类推免:对社会、学校有突出贡献,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符合基本条件中1-3各项要求,其学业成绩放宽至70%。
本类申请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核实其相关材料并公示,报教务处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公开答辩,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生推免生资格。
6. 外语成绩未满足基本条件中第4项要求,但学业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15%,且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破格推免申请。
本类申请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提出复试名单并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申请材料
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 学生成绩单。
3. 体现学术、外语水平或其他专长的成果或证明。
六、推免名额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结合各专业目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统筹考虑学位点类型、学科评估结果、专业建设情况和生源质量等方面,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如下:
本科专业 | 学生人数 | 人数 |
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 | 187 | 28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27 | 19 |
环保设备工程 | 60 | 9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78 | 20 |
另外,获得推免辅导员资格的学生不超过4人。
七、推荐方式与复试方案
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后,按名次择优推荐。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 = 学业成绩´ 60% + 复试成绩´ 40%
考虑新学院刚成立的实际情况,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参照各专业之前所在学院关于2019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八、复试的内容
复试由思想品德考查、面试两个环节构成。
思想品德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或班长团支书根据学生前三年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定性评价。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面试:面试由专业考核小组组织完成,面试内容至少应包括思想政治考核、英语综合能力考查、专业知识及科研创新潜质考查等三个方面。
九、工作程序
(1)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上报学校审核批准。
(2)公布学校的政策文件和学院的实施细则,学生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材料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复试名单。
(4)严格按照公布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复试,按百分制统计复试成绩。
(5)推免考核小组计算总成绩,按照成绩名次排序,根据名额确定名单并公示(含候补名单)。
(6)上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
十、推免工作日程
(1)学院研讨制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0年研究生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并向学校提交学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9月11日,学院公示成绩排名,有异议可到教学办复核。公布学院的推免实施细则,学生提交必须的申请材料。
(3)9月12日,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辅导员上交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根据报名情况和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确定并公示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学院审核、公示、上报其他类型推免学生的名单和材料
(4)9月13-16日,各专业推免考核小组组织学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9月17日,学院公示拟推免名单,并将推免结果以及有关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十一、其它说明
1.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组织召开推免考核小组、教师、学生等不同层面的会议,明确推免要求,严肃推免纪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
2. 复试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3. 对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推免。
4. 公示期内,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院反映(监督电话:86983683)。
本通知由新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新能源学院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免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申请创新突出类、贡献突出类推免专家推荐表.xlsx
附件3:推免研究生复试表.doc
附件4: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 2019年研究生的工作细则.pdf
附件5:化学工程学院关于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docx
附件6:储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9年研究生工作计划与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