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翟东锋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09-10浏览次数:167

校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任职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对象

聘用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转正定级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来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可确定相应的中级职务,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任职资格呈报表》(附件一)。

2.对于申报卫生技术和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的,应获得国家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和国家会计(经济、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确定相应的职称。见习时间为来校工作之日到确定中级职称的时间(满3年)。

2.各单位于2019920日前,将《确定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任职资格呈报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办公楼1204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gaohongfu@upc.edu.cn

联系人:高洪福,联系电话:86981806

    学院请有需要转正定级的老师于2019年9月19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特种实验楼C400房间,联系人:翟东锋,联系电话:86983683,同时发送《确定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zhaidongfeng@upc.edu.cn。

人事处

新能源学院

2019910

附件一: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确定职称任职资格呈报表.doc

附件二:确定职称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三:填表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