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辅修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张涔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191


为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学生入学后通过选拔可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之前称双学位),经与有关学院沟通,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辅修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学士学位

1.专业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年级综合测评前50%名的学生可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如下: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招生人数

申报要求

工程管理

35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以外专业的理、工门类学生,但不接收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工商管理

35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但不接收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英语

50

文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期英语成绩在85分以上。

法学

35

法学门类以外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不能有欠学分情况。

2.申报年级:2018级。

二、时间安排

1.答疑安排

工程管理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559,答疑时间:9191620——1720

工商管理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559,答疑时间:9191620——1720

英语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378,答疑时间:9171400——1600

法学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353,答疑时间:9181230——1400

2.学生申请

919日前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报表》,并报送至特种楼C300

3.材料报送

各院部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序分别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学生所在院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部公章于923日报送教务处。

三、考核

学校对各院部的申报材料组织复查,并由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进行必要的考核,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四、收费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按照100/学分缴纳学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咨询电话:86981303

辅修学士学校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