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要求,学生入学后通过选拔可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之前称双学位),经与有关学院沟通,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辅修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学士学位
1.专业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年级综合测评前50%名的学生可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具体要求如下: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 招生人数 | 申报要求 |
工程管理 | 35人 |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以外专业的理、工门类学生,但不接收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
工商管理 | 35人 | 管理学、经济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但不接收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
英语 | 50人 | 文学门类以外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期英语成绩在85分以上。 |
法学 | 35人 | 法学门类以外专业学有余力的学生,不能有欠学分情况。 |
2.申报年级:2018级。
二、时间安排
1.答疑安排
工程管理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559,答疑时间:9月19日16:20——17:20;
工商管理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559,答疑时间:9月19日16:20——17:20;
英语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378,答疑时间:9月17日14:00——16:00;
法学专业答疑地点:文理楼353,答疑时间:9月18日12:30——14:00。
2.学生申请
9月19日前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报表》,并报送至特种楼C300。
3.材料报送
各院部根据学生申报情况,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序分别填写《辅修学士学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学生所在院部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部公章于9月23日报送教务处。
三、考核
学校对各院部的申报材料组织复查,并由辅修学士学位所在学院进行必要的考核,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四、收费
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按照100元/学分缴纳学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咨询电话:8698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