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学院拥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电气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能源动力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新能源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动力工程、热能工程和电气工程4个研究方向)、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包括新能源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动力工程、热能工程和电气工程4个研究方向),以及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
为了做好接收2020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研究潜质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外语成绩好的考生。
4.凡参加我校相关学位点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的外校学生,以及本校保送学生,申请我院专业免复试。
二、接收专业
可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的学术学位授权学科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接收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可接收专业型推免生的专业授权领域类别为:能源动力。含新能源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动力工程、热能工程和电气工程4个研究方向。
要求本科所读专业与接收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接收程序
(一)第一阶段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9月19日前登录学校“推免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志愿。登录网址:http://stu.upc.yanzhao.edu.cn/
2、学院9月20日前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发出复试通知。
3、9月22日前后组织复试。
4、复试后一天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5、拟录取的所有推免考生(含本校内推免生)请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5点前(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
(二)第二阶段
如果第一阶段未录取满则组织第二阶段录取工作,若第一阶段录取名额已满,不再组织第二阶段录取工作。
1、已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在10月9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名志愿。
2、10月10日前学院查看推免生信息,学院初审同意后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安排拟录取工作。
四、工作日程
1.9月17日,公布学院接收推免生方案。
2. 9月22日前组织复试。
3.复试后一天公布复试拟录取结果。
4.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当天15点前(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填写报名志愿并完成拟录取信息确认。
5. 10月9日前组织第二阶段接收工作(若第一阶段接收名额满,第二阶段不再组织)。
6.10月25日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单位备案。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2.体现学术、外语水平及其他专长的成果材料证明,获奖证书。
六、奖学金政策
1、优秀生源奖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一次性发放):“一流大学”高校生源奖励2万元/人;一流学科及其他高校生源奖励1.5万元/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此项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二等奖励金额为8000元;三等奖励金额为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此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突出的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4、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岗位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岗位助学金通过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获得岗位助学金。助教岗位津贴按30元/学时标准设置;助管岗位津贴按每岗400元/月标准设置;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工作情况确定,标准为200—600元/月。
七、其他
本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欢迎各界监督。咨询电话:0532-8698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