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青年教师工程实践经验,提高工程实践能力,学校自2013年开始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制”,鼓励工科(含管理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工程实践能力锻炼,具体参见《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办法》(附件一)。现将本年度教师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学校40岁以下工科及管理学科专业的专任教师,优先选派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及参加工程教育认证专业的青年教师。
二、选派程序
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申请表》(附件二)。
2.各院部推荐本单位人选。
3.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院部梳理把握各专业教师具有工程实践背景的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和落实选派教师人选。
2.教师派出前,各院部应加强工程实践锻炼计划的前期论证工作,明确教师锻炼的目标和任务。
3.各院部应建立与企业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确保教师的工程锻炼实效。
4.请各院部将本单位《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申请表》(一式三份)、《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汇总表》(附件三)等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5.请各院部尽快落实对已完成工程实践锻炼教师的考核工作,并将《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一式三份)(附件四)、《青年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总结报告》(附件五)等材料汇总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刘旭华, 电话:86983202。
请有意向申请工程实践锻炼及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于10月23日前上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联系人:张涔,电话:86983816,地点,特种楼C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