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大学生事务管理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穆海涛审核人:发布时间:2019-10-11浏览次数:976

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搭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新能源学院学生工作组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特设立大学生事务管理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进行选拔。

岗位职责:  

1、协助学生管理人员进行大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尤其是学生宿舍管理,协助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日常宿舍楼宇的巡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卫生、纪律等工作进行定时全面检查,完成情况汇报以及各类登记表单;

2、收集、反映学生对大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学生和教师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3、向学生宣传、贯彻上级和学院有关的大学生事务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

岗位任职要求:

1、工作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态度端正,任劳任怨;

2、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有团队合作精神;

3、有应变能力,能准确、及时的处理一些突发情况;

4、必须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安排。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5、大学生事务管理岗位按小时计酬,酬金为12/小时。

6、勤工助学岗位面向我院通过贫困认定的同学,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同学在1014日前报名并标注清楚课余时间。

报名邮箱:2436489339@qq.com

报名方式:请以“学号+班级+姓名”命名课余时间表发送到报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