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1、学术学位博士: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1 多相流动、反应与分离
02 能源化工装备与安全
03 能源高效利用技术
04 传热传质基础与应用
招生人数:10人
2、专业学位博士:
0858 能源动力
05 新能源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
06 动力工程
07 热能工程
08 电气工程
招生人数:2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学术型博士:申请者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外语水平原则上要达到以下条件:CET-6≥426或 CET-4≥532,或 IELTS ≥6.0 或 TOEFL≥80 或其他相当的语言考试成绩;或有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或者国外工作经历证明)。
3.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须符合学校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要求CET-4≥426。
三、申请阶段
1).个人申请
考生需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提交材料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同时,考生还需要向申报导师提供一份申报该导师的申请理由报告。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审查考生申请材料,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导师对考生的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
3).师生互选
尊重考生和导师的选择权。学院视报考情况,由导师根据招生名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数量,并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可进行报考导师的相应调剂。
四、考核办法及内容
(一)考核办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学院成立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内、五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任组长。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监督落实新能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语言能力的考核工作;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核查。
2.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由 5 名以上(含5名,申请人选择的导师原则上必须参加考核工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通过面试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3. 考核成绩评定。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给出每位申请人两门业务课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二)考核内容
学校统一组织外语水平考试:2020年4月10日下午。形式:笔试,3小时,满分100分。由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方可参加各学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面试及综合考核:4 月11-12日,由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安排以新能源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安排为准,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相关公告。面试及综合考核包括:
1、综合素质考核(权重30%):主要包括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团队意识、学术兴趣及心理素质等方面。
2、专业基本素质考核(权重40%):以考生所选的考试科目为基础,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其中外国语水平考查,以实际应用能力为导向,侧重于专业外语的考查(口语、听力)。
3、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权重30%):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申请人具体情况,全面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考生的科研经历、已有成果、对研究方法掌握程度出发,考核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核结果
学院面试及综合考核各环节考核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30%+专业基本素质考核40%+科研创新能力考核30%
五、专业学位博士的报名时间、提交材料、资格审查、考核办法、注意事项同学术型博士。
六、录取阶段
考核结束后,学院依据考核结果,结合学院招生计划,分学科方向确定拟录取名单,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硕博连读学生,综合考察该生硕士阶段学习和科研创新能力。
七、细则实施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新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能源学院
2019 年 11 月 30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 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学术博士招生简章.pdf2020年专业博士招生简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