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本科生核对选课学分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张涔审核人:发布时间:2020-05-13浏览次数:582

各教学院部、2016级本科生:

学校将对2016级本科生的选课学分进行核对,此数据将用于学生的学费结算依据。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核对确认时间

51312005221200

2.核对方法

1)查询选课学分

Ø 2019-2020-2学期选课学分查询:

登录教务系统,依次点击【选课中心】【学生选课信息】,【学年学期】选择“2019-2020-2”学期。根据本人选课情况,计算所修学分数。

Ø 其他学期的选课学分查询:

登录教务系统,点击【课程成绩查询】,【开课时间】选相应学期,【显示方式】选显示全部成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该学期的选课学分。

2)确认选课学分

依次点击【选课中心】→【选课管理】→【选课学分核对】,选课学分无异议的学生,在相应学期后面点击“确认”。

3)对选课学分有异议的学生,请于522日前致电8698130286981199咨询教务科。

4)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致电8698130386981895咨询学籍管理科。

3.注意事项

1)学分修读数据是学生学费结算的主要依据,学分核对工作是学费清算的前提,请2016级本科生务必认真核对。不进行学分核对,将影响后续毕业手续办理。

22019-2020-2学期的选课学分根据选课信息核对,其他学期的数据请根据自己的成绩进行核对!如前期已经核对过其他学期的学分,本次只需核对2019-2020-2学期学分数据。

3)如核对期间不进行网上操作,逾期将视为选课学分无误。

4)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石大东发〔201615号)和《本科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教学〔201640号)的有关规定,未选课擅自修读者,其成绩和学分不予承认;选课结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收取学分学费。补考课程不收取学分学费。  

 

                                        教务处 

20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