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于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并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期中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期中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黄善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孙治谦冯兴田张秀霞穆海涛钟振芳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期中检查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具体工作。
二、期中检查工作方案
本次期中检查按照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学院主导,专业主体;学院聚焦重点、专业全面检查;学院抽查、教师自查”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后疫情时代教学信息化应用、教学基本环节、教学安排管理、学风考风、教学保障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常规检查
1. 教学环节规范。主讲教师任课资格,教学日历与教案准备、课表执行、教风、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教学系,时间:第9周
2. 教学安排执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是否合理;教师调停课情况以及迟到和提前下课情况。
责任单位:学院教学办,时间:第9、10周
3. 学生学风考风。本学期课堂纪律、学生出勤、作业完成等情况;期中考试期间,考场秩序、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和学生遵守考纪情况。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组和教学办,第9、10周
4. 教学保障情况。实验设备及系统的运转和条件保障情况。
责任单位:实验中心,第9周
(二)专项检查
结合后疫情时代在线教学新常态,重点检查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变革,开展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改革实施情况。
1. 教学设计:通过查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资料,检查课程教学设计是否遵循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理念,确保课程“线上有资源、线下有活动、过程有考核、质量有保障”。
2. 教学资源:检查课程基本资源是否齐全,拓展资源是否丰富,教学资源更新是否及时,是否能够有效满足学生自主性、高阶性学习的需求。
3. 教学组织:重点检查教师利用教学平台发布学习任务、开展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多种教学方法改革、组织深层次交流和研讨、过程性评价等情况,真正提高课程的创新性和挑战度。
检查要求:教师(课程)自查、专业(系)检查、学院抽查,重点检查专业核心课、必修课。
三、检查要求
检查期间,学院将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并开展适当的问卷调查、听课、访谈等工作,各专业、教师和同学应积极配合。
各责任单位根据检查方案、对照检查清单(另见文件)认真开展检查,确保检查的实效性,同时认真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时间上报学院。
新能源学院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