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为做好新文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共包括6类选题22个方向,详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名额和要求
(一)申报名额
1.学校申报名额5项,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5项至学校参评,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教育部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2项,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可推荐10项,鼓励各专业积极与教指委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系,广泛争取申报渠道。
(二)申报要求
1.负责人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丰富,项目团队年龄、职称、学科背景等搭配合理。
2.项目选题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体现学校文科类专业建设与改革方向,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措施可行,预期成果丰富。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3.鼓励与其它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申报。
三、时间安排
1.教师申报、学院推荐(3.12-4.6日):学院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指南,统筹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找准项目申报的关键点和突破口,3月19日前报送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4月6日前报送《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和推荐汇总表(附件4)。
2.学校组织评审(4.7-4.15日):学校汇总各学院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申报名单。
3.项目整改提升(4.16-4.25日):学校和学院共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提升项目申报水平。
4.项目审核报送(4.26-4.30日):项目最终审核定稿,完成系统填写(https://xwkxm.sdu.edu.cn/login)和材料上报工作。
四、其它
1.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刻把握新文科建设的理念和要求,以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为契机,结合学校“十四五”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学校文科类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
2.学校将按照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提供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研究与改革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尹星,电话:8698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