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学院2020级博士中期考核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翟东锋审核人: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645

2020级博士及相关导师: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中石大东发〔201535号),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在基本学制内通过中期考核,否则终止其学业。根据此规定,现将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20级全体博士

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核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院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评定

.考核的内容及形式:

(一)政治思想考核。要结合研究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和组织纪律性,通过班级交流鉴定,做出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学生本人)

(二)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教学秘书负责)

2)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导师或导师组负责)

3)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及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综合考察其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导师或导师组负责)

4)博士研究生综合能力考察。综合考察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是否坚实宽广、专业知识是否系统深入,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学科及研究方向特点,采取学术研究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

(导师或导师组负责)

业务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有1门及以上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第1次开题报告未通过,经修改后仍未通过者;

3)综合能力考察不合格者;

4)缺乏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素质差,不适合继续培养者;

5)在开题报告、专题学术报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三、考核程序及方法

(一)个人总结。对入学以来在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及评价。(交给班级负责人填写鉴定意见)

(二)导师(组)鉴定。对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综合评价,并提出分流意见。(班组填写鉴定完毕后,交给导师填写考核鉴定意见)

(三)学位授权点考察。组织全面审查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开题报告,考察其科研素质、创新潜力,结合导师(组)意见,提出考核建议。

1210日前将 附件2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交至学院教学办-新能源大厦585。)

(四)学院审定。院考核小组根据学位授权点考核建议进行考核,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根据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标注情况,对即将超过基本学制仍未通过中期考核者发出预警通知,敦促其尽快通过中期考核;

2.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不予审查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3.在基本学制内仍未通过中期考核者予以转段(博转硕)或退学处理。

 

                                          石大山能新能源学院

                                             2022.11.10

附件1.中石大东发2015 35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doc

附件2.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3.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链接:http://gs.upc.edu.cn/2018/0502/c1794a148253/page.htm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