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正式代表选举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秦政审核人: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347

新能源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研究生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以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会章程》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会章程》,拟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及研究生代表大会。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本次大会拟定本科生代表135人、研究生代表36人。代表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性别、民族、本科生及研究生党员等比例。

一、学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资格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和全日制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维护同学权益。

二、学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选举原则和名额分配

各年级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要动员所有班级和学生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根据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经与团组织协商,10月28日前完成选举,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代表候选人与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代表候选人

本科生

21级研究生

22级研究生

23级研究生

博士生

各班名额

3

2

2

3

2

总名额

195

48

注:博士代表总名额为2名,不按班级分配。

 

代表候选人人数表

正式代表

本科生

21级研究生

22级研究生

23级研究生

博士生

研究生会

总名额

135

8

9

14

1

4

注:本科生女性代表不少于34名,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5名;

研究生女性代表不少于9名,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名。

正式代表人数表

三、学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有要求本会保障其正当权益,提供与其成长、成才相关服务的权利。

四、学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的义务

1.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5.学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五、学生代表选举程序和产生办法

1.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按照本科生代表、研究生代表选举原则和名额分配情况,提出本科生代表候选人与研究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各班级于10月28日前,填写附件一在线表格《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并上报至学院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2.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候选人于10月29日前填写附件二《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表》,同时,各代表人需另外提交两寸蓝底证件照(命名格式为:年级加姓名),资格审查表与证件照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压缩,本科生代表发送至邮箱:1708146486@qq.com(命名格式为: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班级),研究生代表发送至新能源研究生会邮箱:XINNENGYUAN_shida@163.com(命名格式为:新能源学院第四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班级)经由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时请各位学生代表及研究生代表候选人加入QQ群:901489100,接收后续审查结果和通知。

3.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由学生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正式学生代表。

联系人:穆海涛0532-86983810

 手机:19862216253

QQ:3443236412

附件1: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xlsx

附件2: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新能源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