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除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4、数学一、二、三及英语一、二间可顺向调剂(例如:数学三不可调至数学二,依此类推)。
5、符合国家2024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二、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与初试分数线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代码) | 英语 | 政治 | 数学 | 专业课 | 总分 |
储能技术(085808) | 37 | 37 | 56 | 56 | 273 |
三、接收调剂考生的数量及要求
数量 | 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要求 | 调剂生所学或毕业的专业要求 | |
储能技术(085808) | 11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储能技术(085808) 化学工程(085602) 清洁能源技术(085807)
| 储能科学与工程(080504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3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080414T) 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 能源化学工程(081304T) 化学(070301) 应用化学(070302) 材料化学(080403) 能源化学(070305T) |
备注:
若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表中所列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也视为专业相同。
四、调剂接收原则
按照调剂缺额指标300%的比例从报名调剂生中选择考生参加复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五、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4月8日0:00-12:00。
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本科所学或毕业专业及初试总成绩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
3、复试名单见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公示。
4、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内容及要求参照一志愿复试要求。
5、复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学院后续通知。
6、调剂咨询QQ群:675710591 咨询电话:86983815刘老师
新能源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