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国家基金与斯里兰卡国家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作者:责任编辑:张勇审核人:发布时间:2024-08-06浏览次数:11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斯里兰卡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4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4年度,双方将围绕“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SDG6)、“工业、创新和基础设施”(SDG9)、“可持续消费和生产”(SDG12)、“全球伙伴关系”(SDG17)等可持续发展目标,聚焦工业发展中的环境挑战,包括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资源绿色低碳开发与加工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科学问题,为斯里兰卡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方案。申请代码1请选择B、C、D或E下属申请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规模。

  拟资助项目数量为4项左右。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等。NSF向斯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斯里兰卡合作者应符合N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即“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中斯)”,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斯里兰卡合作方提交给斯里兰卡国家科学基金会英文申请书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其中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6. 合作协议。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斯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

  (二)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82日至95日下午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前在线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张乐,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62326998

  邮箱:zhangle@nsfc.gov.cn,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国际科研资助部:谭雨青

  电话:010-6232 5430

  邮箱:laiying@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斯方联系人:Eng. Mahesh Dissanayake

  邮箱:maheshrd@nsf.gov.lk

 

附件: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


七、学校项目受理

请有意向申请的科研人员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电话0532-86981837,邮箱20130089@upc.edu.cn


科技处、重大项目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